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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新政审标准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1、考核的对象是经考试、体检合格的内人员。
    2、考核的内容容为德、能、勤、绩四个方面。
    德:主要指政治思想表现、工作作风、职业道德和品德修养;
    能:主要指从事本职工作所具备的基本能力和应用能力;
    勤:主要是事业心、工作态度和勤奋精神;
    绩:主要是工作实绩,包括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
    3、考核的重点:被考核人的工作实绩和与拟补充职位相关的实践经验。
    4、考核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二十六条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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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 5:4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