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律师会见是被拘留、逮捕、羁押人员与外界联系的重要方式,律师在会见中不仅可以向被拘留、逮捕、羁押人员提供法律援助和建议,也可以代表其进行质证申请。但是,律师在提出质证申请时需遵守相关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被告人有权聘请律师为其辩护,律师有权向有关机关提出取保候审和变更强制措施的申请,并进行质证。 2.《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律师代理当事人,有权代表当事人进行诉讼、仲裁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障人权法》第十条规定:被拘留、逮捕、羁押人员有权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和代理。 总结:律师会见不仅是被拘留、逮捕、羁押人员与外界联系的重要方式,也是律师代表其进行质证申请的重要途径。但是,在提出质证申请时,律师需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确保其代理行为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