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上班途中电瓶车滑倒算工伤吗 |
释义 | 只有在上下班的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才符合工伤认定的标准。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一、对上下班合理时间、合理路线的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六条规定:“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2)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3)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4)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上下班的路上受伤算不算工伤 不一定,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以被认定为工伤。 也就是说,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才能算工伤: 1、需要在合理时间、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2、伤害是由“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所造成; 3、事故必须是“非本人主要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了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的“上下班途中”认定情形: 1、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2、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3、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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