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按照现行税收相关规定,满足条件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自行开具专票;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4号》文件,税务总局决定在部分地区开展住宿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具体可以查阅该文件;3、据悉,从2017年6月1日起建筑业小规模纳税人也纳入可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试点范围(具体应以实际颁发的文件规定为准,在此仅作参考);4、以上,请予核实,依法操作。 法律客观: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应税销售行为的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的; (二)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