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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办理暂予监外执行有什么条件
释义
    办理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怀孕或哺乳婴儿的妇女;
    3、不能自理生活。
    适用临时执行不危害社会的。临时监外执行是指社区矫正机构对被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符合法定情形,决定暂时不接受监狱或者接受监狱后,决定改为临时监外服刑的刑罚执行制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四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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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22:0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