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累犯判定基准是什么? |
释义 |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五年内再犯应从重处罚,但在缓刑期间再犯不算累犯。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应撤销缓刑,立即收押,并对新犯的罪进行数罪并罚。 法律分析 根据《刑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如果是在缓刑考验期间,则原判的刑罚尚没有执行完毕,不符合《刑法》第六十五条刑罚执行完毕的规定的,所以在缓刑期又犯罪的,不是累犯。 另外,根据《刑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的,应当撤销缓刑,立即收押,并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进行数罪并罚。 拓展延伸 累犯判定基准在刑事法中的适用范围和标准是什么? 累犯判定基准是刑事法中用于确定是否属于累犯的依据。其适用范围涵盖了各类刑事犯罪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盗窃、抢劫、故意伤害等。累犯判定的标准主要考虑了犯罪的时间间隔、犯罪的性质和犯罪的数量等因素。通常情况下,如果一个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再次犯罪,且犯罪行为与前次犯罪性质相同或相似,达到了法定的数量标准,那么就可以被认定为累犯。累犯判定的目的是为了加重犯罪人的刑罚,以起到警示和惩罚的作用,维护社会的法律秩序和公共安全。 结语 根据《刑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若在五年内再次犯罪,应被视为累犯并从重处罚。然而,在缓刑考验期间犯罪的情况下,由于原判刑罚尚未执行完毕,不符合该条款的规定,因此不属于累犯。此外,根据《刑法》第七十七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若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再次犯罪,应撤销缓刑并立即收押,对新犯罪作出判决,实行数罪并罚。累犯判定的标准主要考虑时间间隔、犯罪性质和数量等因素,旨在加重犯罪人的刑罚,维护社会的法律秩序和公共安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罪 第二百八十九条 聚众“打砸抢”,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除判令退赔外,对首要分子,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二章 犯罪 第二节 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 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 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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