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租人应缴纳哪些税 |
释义 | 房屋出租后,出租人应当缴纳下列税费: ①合同印花税:按合同金额的0.1%缴纳; ②营业税及附加、房产税、个人所得税等:由出租人按租金收入的21%综合缴纳税款。 承租人应当缴纳合同印花税,按合同金额的0.1%缴纳。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费:100元/件,按双方约定缴纳。 一、4月1号商铺租赁税率是多少钱 应缴税费项目如下: 1、按照租金收入交纳5%的营业税;按营业税额的7%交城维税,按营业税额的3%交费附加;地方附加2%(这个各地可能会有差别)。 2、按照租金收入交纳12%的房产税;按照房屋租赁合同所记载的租金的金额交纳千分之一的印花税,根据现行的房产税规定,房屋出租,按租金收入的12%计征房产税;同时该租金收入属营业税应税收入,按5%交纳营业税,这是全国统一的。 3、至于营业税的附加税(城建税和费附加、地方附加);据现行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法,纳税人所在地为市区的,税率为7%。 4、根据国务院令第448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征收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决定》:自2005年10月1日起,费附加,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税、营业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费附加率为3%,分别与税、营业税、消费税同时缴纳。 因此,出租门面房应交纳12%+5%+5%*(7%+3%+2%)=17.55的税,这是按照目前税法的规定。 二、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什么时候交呢 (一)房屋租赁合同什么时候交印花税及方式? 1、贴花法:由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印花税票贴在应税凭证上,并在每枚税票与凭证交接在骑缝处盖戳注销或画销。纳税人需要通过贴花形式完税的,可到各区(市)地税局办税服务厅购买印花税票。(纳税人需要通过贴花形式完税的,可到各区(市)地税局办税服务厅购买印花税票。) 2、采用缴款书代替贴花法:一份应税凭证应纳税额超过五百元的,应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用缴款书或者完税证完税,并将其中一联粘贴在凭证上或由税务机关在凭证上加盖完税戳记代替贴花。对已办理网上报税的纳税人,印花税可在省网报税系统的“纳税申报-其他-非核定税种申报(适用于偶然发生且税务机关未核定税种进行的纳税申报)”中进行申报。 3、按期汇总缴纳法。同一种类应纳税凭证,需频繁贴花的,纳税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用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的方式。汇总缴纳的期限为一个月。采用按期汇总缴纳方式的纳税人应事先告知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方式一经选定,一年内不得改变。 4、代扣代缴法。 (二)房屋租赁还需要交纳下列税: 1、要向国家交房产税,出租方要按租金年收入的12%交纳房产税。 2、印花税,租赁双方在办理租赁登记时应按租赁合同所载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贴花。 3、营业税,单位和个人出租房屋应按租金收入的百分之五交纳营业税,个人出租房屋月租金收入在800元以下的免纳营业税。 4、所得税,如出租方为企业,应交纳企业所得税;如出租方为个人,应交纳个人所得税。 (三)所缴纳税费比率: 1、营业税,按租金的3%收取。 2、城建税,按营业税的7%收取。 3、教育附加,按营业税的3%收取。 4、地方教育附加,按营业税的1%收取。 5、房产税,按租金的4%收取。 6、个人所得税,按计算公式[租金-(1+2+3+4+5)]-N×10%收取。月租金在4000元以下时,N为800元;月租金4000元以上时,N为租金的20%。 7、土地使用税,按每平方米2-8元收取。 8、印花税,按租赁合同金额的1%收取。 三、北京房屋出租需不需要交税 北京房屋出租需要交税。需要缴纳下列税务: 1、房产税:根据租金收入12%缴纳。其中,房屋出租个人居住的,经房管部门备案并执行房管部门规定的租金标准的,可以暂停缴纳房产税; 2、城市土地使用税:出租房屋位于城市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内的,按照房屋土地面积含出租庭院占地计算缴纳城市土地使用税; 3、营业税:按租金收入计算的5%缴费,月租金收入在800人民币以下免征营业税; 4、城市建设维护税:个人在缴纳营业税的同时,应以缴纳的营业税为依据,按使用税率缴纳城市建设税; 5、教育费附加:在缴纳营业税的同时,应缴纳营业税3%缴纳教育费附加费; 6、印花税:根据双方签订的书面租赁合同面租赁合同规定的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贴花; 7、个人所得税:月租收入在4000元以下的,按月租金收入扣除800人民币成本后应纳税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月租金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按月扣除租金20%个人所得税计算缴纳后的应缴所得额,税率均按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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