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侵犯通信自由罪的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为: 1、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侵犯他人通信自由的动机,可能包括泄愤报复、嫉妒心理、窃取秘密、好奇心理、流氓动机、集邮需要等。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条 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百五十三条 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而窃取财物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