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妨害信用卡管理 罪构成要件为,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是故意,并具有牟利的目的,客体是国家的信用卡管理制度,客观方面为实施了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等妨害信用卡管理的行为。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