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最新妨害信用卡管理罪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
释义 | 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累计在十张以上的;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累计在五张以上的;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一、信用卡怎么恶意透支 信用卡恶意透支的方法: 1、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2、非法持有别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3、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4、出售、购买、为别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信用卡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没有在还款日按时还款而产生逾期,且经过银行催收后仍不偿还,欠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二、卖三十张银行卡判多久 卖三十张银行卡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如果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主要情形有:第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第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第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第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三、倒卖银行储蓄卡立案标准 倒卖银行储蓄卡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立案标准为: 1.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2.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3.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4.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三十条妨害信用卡管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 (二)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累计在十张以上的; (三)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累计在五张以上的; (四)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五)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违背他人意愿,使用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等身份证明申领信用卡的,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身份证明申领信用卡的,应当认定为“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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