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布缓期执行,其中未满18岁的人、怀孕的女性和已满75岁的人,应当宣布缓期执行: 1、犯罪情节轻微; 2、有悔罪表现; 3、无再犯罪危险; 4、宣布缓期执行对居住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宣布缓期执行,可根据犯罪情况,禁止罪犯在缓期执行期间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地区、场所,接触特定人员。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如果被判附加刑,还是要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