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居多久判离婚?法院在什么情况下才会判离婚? |
释义 | 1、法院如何认定夫妻分居? 共同生活是夫妻双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如果长期不在一起生活,夫妻关系只是名分。因此,法律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法院应当准予离婚。但是,要注意,必须是因为感情不和导致分居,并且满2年的时间,法院才会予以判离。 2、法院认定夫妻分居的条件有三个: (1)夫妻分居,包括因感情不和而导致的不在一处居住,不履行夫妻之间义务的。当然以上事实要用证据证实,或对方承认。如果只有一方另行租房的租赁合同,或是夫妻同在一个屋檐下、一套房子住、事件中是不是分床不好说清,法院也不好认定为分居。 (2)分居的原因是因感情不和。有些情况下,很难说清分居是不是因为感情不和。比如当事人一方在国外,4年未归,一方在国内;或者乙方在上海,另一方在北京,不愿意离婚的一方万千可以说是因为工作的原因而不是感情问题导致分居的,这会对法院认定带来障碍。因此,必须收集其他相关证据让法院确信存在感情不和的因素才可以判离。 (3)分居已满两年。从可以证实已经分居的事件开始算起,到起诉时已满2年,才可以构成法定判离的因素。 综合所述,夫妻可以随时都结束彼此的婚姻感情生活,同事夫妻要想通过分居方式离婚的,自然需要满足分居离婚的条件,这里就要求以感情不和而分居,另外分居的时间还要持续两年以上,当然在分居期间也要求夫妻没有履行相应的义务才行。 一、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可以离婚吗 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应注意以下问题: 1、分居的原因是夫妻关系不和谐,而不是工作、学习、住房等; 2、分居强调夫妻双方不履行夫妻义务,而不是单方面; 3、夫妻分居已满两年,但感情尚未破裂,仍有和好的可能,则不能认为已具备准予离婚的条件; 4、分居两年并非诉讼离婚的必要条件,若夫妻关系确实破裂,调解无效,虽无分居事实或分居不满两年,也应依法准予离婚; 5、因感情不和分居3年,确实没有和解的可能,或者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分居1年,不履行夫妻义务的,视为夫妻关系确实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调解无效后,可以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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