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遭遇家庭暴力可以要求赔偿吗? |
释义 | 遭受家庭暴力一方是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由于因家庭暴力导致离婚案件,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有过错一方进行家庭暴力离婚赔偿。 一、离婚赔偿条件有哪些。 按照法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具体说来,离婚赔偿条件如下:(一)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的、具有虐待、遗弃行为的。(二)因为上述行为而导致法院判决离婚。也就是说,离婚赔偿应该以离婚为原因,如果没有达到离婚程度,而是在婚内损害,则不应该单独提起夫妻之间的损害赔偿。(三)受害方受到了损害。这种损害包括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两种。(四)请求人无过错。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提起离婚诉讼,如果提出请求离婚赔偿,必须与离婚诉讼同时进行。如果原告不提出,视为其对这一权利的放弃,以后也丧失了请求赔偿的权利。如果有过错的一方是原告,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无过错的一方为被告,被告不同意离婚,也没有提起离婚赔偿请求,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出离婚损害赔偿。在一审时如果没提出,在二审时才提出来,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对于调解不成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1年内,可以另行提起离婚赔偿偿诉讼。 二、民法典中有没有离婚赔偿的规定 离婚赔偿的法律规定是夫妻一方负担较多养育子女、照料老人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也要进行补偿,由双方协议解决。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除此之外,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 2、和别人同居; 3、实施家庭暴力;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5、存在其他重大过错。 三、婚外情离婚诉讼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 婚外情离婚赔偿标准是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具体数额根据过错方的过错行为给无过错方造成的实际损害和双方的实际情况综合判断。根据《民法典》,一方因为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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