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江西省契税实施办法 |
释义 | 律师分析: 江西房产契税新政策: (一)契税 1、购买的房产超过144平米的需要缴纳的契税是:房款的3%; 2、购买的房产不超过144平米的需要缴纳的契税是:房款的1。5%; 3、在首套房的情况下,购买的房产不超过90平米的需要缴纳的契税是:房款的1%。 (二)个人所得税 1、房产证满5年,并且是唯一住房的不需要交个人所得税; 2、面积超过144平米的,需要缴纳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总房价的2%; 3、面积不超过144平米(包含144)的,需要缴纳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总房价的1%。 (三)营业税 1、房产证未满五年的,并且面积在144以上的需要缴纳总房价的5.5%; 2、房产证未满五年的,并且面积在144以下的需要缴纳差价的5.5%; 3、房产证满5年的,并且面积在144以上的需要缴纳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5.5%; 4、房产证满5年的,并且面积在144以下的不需要缴纳。 (四)土地增值税 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缴纳。 (五)房屋交易手续费 按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交纳。 (六)房屋产权登记费:80.00元。 (七)房屋评估费:按评估额0.5%缴纳。 非普通住宅交易时契税按房价5%缴纳,无论取得产权满不满五年,都要按规定缴纳营业税、土地增值税、所得税、万分之十的印花税。房屋交易手续费按房价1。9%交纳,其它不变。 【法律依据】: 《江西省契税实施办法》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凡在本省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契税。 土地权属是指土地使用权。 房屋权属是指房屋所有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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