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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交通事故录几次口供
释义
    交通事故要录几次口供根据办案机关的办案情况而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0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一、证人的合法性的主要内容是指什么
    刑事案件诉讼中除了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本案的检察人员、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不能同时充当本案的证人;本案的代理人,不能同时充当本案的证人;法律规定其他不得作为证人的人员。其余自然人均可作为证人。
    二、刘鑫是否有作为证人出庭作证的义务?
    如果本案依照中国法律进行审理的话,刘鑫也是有出庭作证义务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的相关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除非是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所以,刘鑫作为该案件的知情人是有义务作为证人出庭作证的。
    三、对于证人是否适用强制措施
    证人不适用强制措施,强制措施的适用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2、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条对于经过法庭审理,确认或者不能排除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对有关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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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20:3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