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参与企业破产清算过程 |
释义 | 想要参与企业的破产清算,需要成为清算组的成员,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一、破产重整和破产清算的区别有什么 破产重整和破产清算的区别在于: 1、参与破产清算与重整活动的主体不同,有物权担保的债权人、债务人及债务人的股东等均参与重整,而参与破产清算的主要是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2、管理人的职责有所不同,破产清算程序中的管理人主要进行管理工作,在重整中管理人担任的角色更像是监督人,对重整活动进行监督; 3、重整程序具有强制性; 4、债务人的职权大小不同。 在重整中,债务人可自行管理财产,负责制定、执行重整计划。 二、公司判决解散后如何进行清算 公司判决解散后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公司应当在法院判公司解散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清算需要将公司的资产,进行计算,然后抵销债务之后,如果无法还款的也就无能为力。 三、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由谁指定 有限责任公司要解散清算的,清算组由公司股东组成,如果逾期不能组成清算组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指定清算组。 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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