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地役权合同需书面形式。必须包括当事人姓名、地点、地点位置、利用目的、期限、费用和支付方式、解决争议方法。《民法典》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 法律分析 地役权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民法典》规定,设立地役权时,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地役权合同。地役权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和住所; (二)供役地和需役地的位置; (三)利用目的和方法; (四)地役权期限; (五)费用及支付方式; (六)解决争议的方法。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三条 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 地役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供役地和需役地的位置; (三)利用目的和方法; (四)地役权期限; (五)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六)解决争议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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