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各带一个孩子的,还能再生。根据法律规定,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目前我国已经开放三胎政策,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男女双方各带一个孩子再婚的,依照法律的规定,可以再生育一个孩子。再婚夫妻在婚后生育一个子女后,符合法律规定的,还可以要求按照再生育子女,再生育子女的具体方法,应当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作出相应的规定,夫妻双方的户籍不在同一个省份,并且两个省份对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必须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进行适用,哪个省的规定对当事人更有利,就适用哪个省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八条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