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能否使用其他账户来支付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的贷款?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个人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款应当使用借款人本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进行”。因此,不得使用其他账户来支付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的贷款。否则,可能会被视作违规行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个人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款应当使用借款人本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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