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净身出户办离婚,需要怎样的离婚协议书 |
释义 | 法律分析:净身出户离婚协议书与离婚协议书的区别就在于净身出户的一方表明自己愿意放弃所有夫妻共同财产,其他与离婚协议书大致相同。第一点,必须明确双方是自愿离婚,协议书的内容是双方自然达成的,一方自愿放弃所有共同财产。第二点,要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作出处理意见,如: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教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共同财产全部归属一方,写明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等事项。第三点,协议书约定的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剥夺或限制一方的合法权利。第四点,协议书一式三份,里面的内容不得私自涂改,并且需要在婚姻登记员前进行签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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