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刑事立案监督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刑事立案是否合法所进行的法律监督。 刑事案件的立案程序如下: 1、立案,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报案、控告、举报和犯罪人的自首等方面的材料进行审查; 2、侦查,由特定的司法机关为收集、查明、证实犯罪和缉获犯罪人而依法采取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 3、起诉,包括公诉和自诉; 4、审判,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对于依法向其提出诉讼请求的刑事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判; 5、执行,刑事执行机关实施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 检察院批捕后的程序如下: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 2、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 3、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 4、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5、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6、人民法院宣判。 综上所述,刑事案件的办理包括立案,审查,判决等,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立案进行监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