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残疾人的和合作医疗国家是怎么补贴的 |
释义 | 关于残疾人个体工商户缴纳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给予补贴的通知各县(市)区、高新区残联、财政局:为进一步鼓励残疾人自主创业,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发〔2008〕7号)和济南市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际,决定对我市残疾人个体工商户缴纳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给予适当补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1、具有本市户籍或《济南市居住证》; 2、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3、持有本市《营业执照》; 4、本人目前正在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与原单位未解除合同关系且仍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除外); 5、未享受其它有关社会保险优惠政策补贴。 二、补贴标准按当地个体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社会保障最低缴费标准计算,给予应缴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两项之和60%的补贴。计算公式如下: (一)基本养老保险补贴额=当地个体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社会保险月最低交费基数(元)×缴费比例×年度内实际缴费月数(个)×60%。 (二)基本医疗保险补贴额=当地个体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社会保险月最低缴费基数(元)×缴费比例×年度内实际缴费月数(个)×60%。 三、补贴办法采取先缴后补的办法,即以本人在上一个社会保险个人帐户结算年度内,实际缴费金额为依据核准缴费补贴。补贴月份自每年1月开始计算。 四、资金来源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列支。 五、审批程序 (一)申请:每年第二季度,持户口簿、《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营业执照》和上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凭证,到户口所在乡镇(街道)残联填写《济南市残疾人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补贴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办理补贴申请手续。 (二)审批:各县(市)区、高新区残联受理申请后,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专人实地察看,对符合条件的在其《申请表》上加盖公章,并编制《济南市残疾人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补贴人员花名册》(附2),填写《济南市残疾人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补贴汇总表》(附3),报市残联审批。 六、工作要求各级残联、财政要密切合作,各负其责,提高工作效率,严格工作程序,抓好工作落实。残联部门要大力开展政策宣传,积极组织引导城镇贫困残疾人个体私营企业参加社会保险,认真受理补贴申请,加强档案管理,确保补贴政策的贯彻落实。本办法自2014年1月1日起实施;《关于城镇贫困残疾人从事个体私营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给予适当补贴的管理办法》(济残联〔2010〕11号)同时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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