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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时婆婆买的四金是否用退
释义
    如果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 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取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以上便是问题的相关答案及法律依据,大家可以仔细阅读。”
    
     该内容由 陈雷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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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2:5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