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计算交通事故赔偿营养费金额? |
释义 | 怎样计算交通事故赔偿营养费赔偿金额? 交通事故赔偿中的营养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为辅助治疗或者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4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营养费赔偿金额=医疗机构酌情建议的数额。 【延伸阅读】 交通事故赔偿 交通事故诉讼 交通事故鉴定 交通事故处理 一、交通事故可要求哪些赔偿 交通事故可以要求的赔偿有: 交通事故如果造成车辆受损,可以要求对方支付车辆的维修费用,不可维修的可要求对方支付车辆等同价值的赔偿金;因为交通事故所带来的各种花费,如:治疗费、住院费、住院所需护工费等,以及所损失的相关费用,如:误工费、物品损失费、营养费等,都可以要求赔偿。还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 医疗费包括受害人为治疗因交通事故所致伤病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药费、输血费、住院费、康复费、整容费和后续治疗费等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包括门诊病历和住院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一般称为建议休息证明,该证明需要主治医师签字并加该医疗机构的医疗证明专用章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因为定残后,受害人将根据伤残的程度,得到残疾补偿金。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营养费是指受害人为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程度参照医院意见及营养费支出凭证确定。 二、合肥市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偿金如何计算 十级伤残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20年再乘百分之十。 (一)医疗费包括当事人为治疗伤疾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康复费、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 (二)误工费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三)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四)交通费根据当事人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五)住宿费当事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从外地到本市处理交通事故,实际发生的住宿费。 (六)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七)营养费是指当事人为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营养费根据当事人伤残程度参照医院意见及营养费支出凭证确定。 (八)残疾赔偿金根据当事人伤残等级,按照当地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九)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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