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医疗保险企业补交新规定 1、医疗保险征缴机构根据医疗保险费情况,建费数据,填制《社会保险费补缴通知单》,通知参保单位补缴费。 2、企业因筹资困难,不能额缴清医疗保险的单位,医疗保险征缴机构与企业签订医疗保险补交协议。如费企业发被兼并、分、破产的情况,按照以下法签订补交协议。①费单位被兼并的,与兼并签订补缴协议。 ②费单位分的,与各分签订补缴协议。 ③费单位进破产程序的,与清算组签订清偿协议。 ④单位被拍卖出售或租赁的,与主管部门签订补缴协议。 3、参保单位根据《社会保险费补缴通知单》或补缴协议办理补缴,医保机构征缴部门予以受理,并通知医保机构财务管理部门收款。 4、破产单位法完全清偿的费,医保机构征缴部门受理单位破产清算组提出的申请,审核后送稽核监督部门处理。 5、医保机构征缴部门依据财务管理部门传来的职医疗保险补缴费到账信息和稽核监督部门传来的核销信息,调整参保单位费信息。 材料到医保科重新认定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 拓展资料:医疗保险个补交新规定 1、个补交医疗保险按照停保期限进补交,此种补交式较适合年纪的职,参保时间长的参保员。 2、对于医疗保险缴纳时间不长的退休员可选择不补交,直接到医疗保险次性结算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补交条件 退休员在退休时医疗保险必须累计缴纳到定年限后,才可以补交。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不能低于5-10年,职退休才可以享受医疗保险终保障待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