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仲裁不同意要出书面申请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劳动仲裁不同意要出书面申请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仲裁庭制。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设首席仲裁员,所以是不能书面仲裁的。 二、辞职后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在工作期间,用人单位非法剥夺劳动者权益,如要求劳动者超时加班加点,或者少发工资、不发加班费,严重损害劳动者权益。为避免失去工作,有些劳动者不敢反抗继续工作。等到提出辞职时,双方又因为这个产生劳动纠纷,那么可能会去申请劳动仲裁,这时候就要确定仲裁时效。 按规定,劳动者知道自己劳动权益被侵害之日起1年内,就要向劳动仲裁委提起仲裁,并且,辞职后一年内都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提请劳动仲裁。 但是,如果存在不可抗力或正当理由,导致诉讼时效中止或中断,实际诉讼时效可能会超过1年。如劳动者辞职后,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等,就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那么,就从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诉讼时效。 确定还在诉讼时效内,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时要收集整理以下的证据材料: 1、劳动争议申诉书一式三份; 2、到工商局查询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资料一份; 3、劳动者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复印证据资料一式三份,如劳动合同或协议、工资单、工牌、上班打卡记录、同事的证人证言等。 三、劳动仲裁裁决无劳动关系可以上诉吗 可以,劳动仲裁期限可以延长,但是有时间限制。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如果劳动仲裁时间超期了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 四、没有签劳动合同劳动仲裁申请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自理,对被申请人可以做缺席裁决。 仲裁调解: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 仲裁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延长期限不超过十五日。仲裁庭裁决后应当制作仲裁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综合上面所说的,未签订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是可以走法律的程序来保障自己的权益,一般在起诉时就需要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同时还需要按法律所规定的流程走,这样才能保障到自己的申请可以获得劳动部门的认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三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仲裁庭制。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设首席仲裁员。简单劳动争议案件可以由一名仲裁员独任仲裁。 第三十二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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