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判决书生效后法院会通知对方还钱吗? |
释义 | 律师解析: 法院判决书生效后,法院不会主动通知各方当事人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案件判决后,当事人应积极履行判决。被告主动履行的情形:第一种被告可以直接联系权利人直接协商双方如何交付,然后按约定交付,此种情形下,双方应均应保存好履行的相应证据;第二种跟承办法官沟通,由被告先交给法院(指定的账户),再由法院再转交给权利人。第三种被告也可以请一个中间人转交双方,注意完善必要的交接手续,以免造成后续争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民事判决书、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等。它们一经生效,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提出申请的权利人称申请人,被指名履行义务的人称被执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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