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暂时身份证的时效是多长时间? |
释义 | 临时身份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地公民在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可以申请领取的身份证明文件。办理流程包括申请、审核签发、制作证件和领取。临时身份证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登记项目包括个人信息和证件有效期等。申领条件、申领方式和所需材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中有明确规定。公安机关应按时办理申请并发放临时身份证。 法律分析 临时身份证管三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地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可以申请领取的公民身份证明文件。 临时身份证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人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一般为公安派出所)办理申领手续; 2、公安派出所将公民个人信息核准后报送县(市)公安局或设区的公安分局审核签发,并负责制作证件; 3、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后的3日内将证件发给申领人; 4、领取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应当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 第二条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第三条临时居民身份证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第五条临时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第六条临时居民身份证使用规范汉字和符合国家标准的数字符号填写。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可以决定同时使用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文字或者选用一种当地通用的文字。第九条具备本办法第二条规定条件的公民,可以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第十条临时居民身份证由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第十一条公民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应当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并在其《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中加以注明。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临时居民身份证时,公安机关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及时办理,并在收到申请后的三日内将临时居民身份证发给申领人。 结语 临时身份证,有效期三个月。申请人需前往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申领手续,核准后由公安机关制作证件并发放。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时,需归还临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具有法律效力,登记项目包括个人信息和签发机关。民族自治地方可使用当地文字。满足条件的公民可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领临时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申领临时身份证需提供户口簿和近期照片,并填写相关登记表。公安机关应按时办理并在三日内发放临时身份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 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所列行为之一,从事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居民身份证式样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统一制作、发放。 居民身份证具备视读与机读两种功能,视读、机读的内容限于本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项目。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对因制作、发放、查验、扣押居民身份证而知悉的公民的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法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同时废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领取的居民身份证,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依照本法在2012年1月1日以前领取的居民身份证,在其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后,原居民身份证的停止使用日期由国务院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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