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构成犯阻碍解救被绑架儿童罪的,可能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负有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情节较轻,主要是指未造成被绑架的儿童及其亲属的伤害、死亡后果;或者事后积极采取措施挽救;悔罪态度好等。 一、中国新刑法阻碍解救人和被抢劫女犯规判多久 阻碍解救被绑架妇女罪判处的刑罚可能为:2到7年有期徒刑或者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是指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公安、司法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的行为。事后积极采取措施挽救、悔罪态度很好的可以从轻处罚。 二、阻碍解救被绑架妇女罪既遂是怎么处罚的 一般阻碍解救被绑架妇女罪既遂处罚是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只要利用职务实施了阻碍解救的行为,即构成本罪既遂。其中如果只是认识到自己行为可能阻碍解救被拐卖的妇女、儿童,但主观上并不希望发生这种结果的,不构成本罪,导致严重后果的,以玩忽职守罪论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百一十六条 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解救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