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屋征收部门仍应当对房屋出卖人给予补偿。 一、国有出让土地征用补偿有哪些 国有出让土地征用补偿具体如下: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房屋征收造成的搬迁和临时安置补偿; 3、房屋征收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贴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贴和奖励。 二、政府对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哪些 政府对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 1、被征收人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2、被征收人房屋征收引起的搬迁,临时安置补偿; 3、被征收人补偿因房屋征收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贴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贴和奖励。此外,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确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二十二条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