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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出租房燃气灶坏了谁负责
释义
    出租房燃气灶坏了,如果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就此有约定的,应按照约定来决定由谁负责;如果没有约定的,需要根据燃气灶损坏原因来决定,即燃气灶若是自然损坏的,由出租房负责,如果是因为承租方的原因导致损坏的,理应由承租方负责。
    一、房屋出租后,物业费由谁来承担
    出租房的物业费由谁承担,应当在租赁合同中协商约定。如果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承租方与出租方约定,由承租人支付物业管理费;
    并且物业管理公司也同意向承租人收取物业管理费,那么应由承租人支付物业管理费。若租赁合同对物业费由谁支付没有约定或者约定由房东承担的,物业费应当由房东承担。
    所以,如果承租人到期没有支付物业管理费,业主需要承担连带缴纳责任。
    二、违反房屋租赁合同的责任有哪些
    违反房屋租赁合同的责任有:
    1、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未按约定交付给承租人的,应当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负责赔偿;
    2、出售、转租房屋时,未依法保证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或者承租权的,应当负责赔偿损失;
    3、出租房屋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合理损坏的,应当负责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三、租赁期间家电坏了怎么办
    处理租房期间家电损坏的方式是:如果双方在签订租赁合同中包含附属设施维修的条款,此时按照双方的约定执行;如果双方没有约定,可以协商解决;如果确实是自然损坏,由出租人承担维修责任。如果出租人始终不同意,建议向法院起诉。
    四、租房家电坏了怎么修
    如果在租赁合同中没有明确列出屋内电器的权责划分,且租客并非是刻意造成家电的损坏,维修费用应该是由房东来承担。根据我国法律相关规定,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同时,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房屋租赁期间电器损坏的,如果电器是承租人自己的,由承租人自己负责维修,如果是出租人的,应该由出租人承担维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七百一十一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第七百一十二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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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0 6:1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