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租房燃气灶坏了谁负责 |
释义 | 出租房燃气灶坏了,应当按照双方租赁合同约定来决定由谁负责。 出租房燃气灶坏了,如果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就此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来决定由谁负责。如果没有约定的,需要根据燃气灶损坏原因来决定,即燃气灶若是自然损坏的,由出租房负责,如果是因为承租方的原因导致损坏的,理应由承租方负责。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 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规定的维修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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