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自然老化的应房东出钱,人为搞坏的租客出。在进入其他电气设备前,双方应到场检查设备的质量,正常使用后,与租户签署交接清单,约定以后由谁来维修。如果承租人在使用后一个月内因非人为原因受到损坏,业主应进行维修。我们租房买房主要是服务,设备也属于服务范围,应该有一定的保养期和保修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