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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司破产清算顺序需要提交哪些信息?
释义
    破产清算需要提交以下材料:1、公司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2、公司财产状况报告;3、公司职工情况和安置方案;4、公司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成立公司需要提交哪些文件
    成立公司应当提交的资料包括:1、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3、股东大会或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4、公司章程,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5、董事、监事、经理和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6、住所使用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申请办理设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书;(二)申请人主体资格文件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三)住所(主要经营场所、经营场所)相关文件;(四)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章程或者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第二十六条申请办理公司设立登记,还应当提交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文件和自然人身份证明。除前款规定的材料外,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还应当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公开发行股票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或者注册文件。涉及发起人首次出资属于非货币财产的,还应当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公司股东变更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股东变更需要以下材料:1、依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2、变更登记申请书;3、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第三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公司更换法定代表人需要提供哪些信息?
    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需要的资料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流程是:在做出变更决议后,携带相关资料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变更法人和股东需要哪些信息?
    变更法人和股东需要的资料包括:1、变更登记申请书;2、公司股东会决议;3、新法定代表人、新股东的身份证明、任职文件;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5、股权转让协议。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企业法人根据《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申请变更登记时,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二)原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文件;(三)其他有关文件、证件。法律依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三十五条企业法人根据《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申请变更登记时,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二)原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文件;(三)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公司进行减资登记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公司减资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1、投资者申请书;(原件)2、企业董事会决议;(需由董事会一致通过)(原件)3、股东各方关于减资的协议(独资企业为减资决定);(原件)4、股东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合同、章程修改协议(非独资企业)或章程修改决定(独资企业);(原件)5、经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证的审计报告(内有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债权人名单);(原件)6、国税、地税部门出据的正常纳税情况证明;(原件)7、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需由董事长签字,并盖章)(原件)8、省级以上报纸减资公告;(原件)9、通知债权人回执;(原件)10、验资报告复印件;11、上年度经审计的企业财务报表;12、营业执照复印件、批准证书原件;13、原企业合同章程及批复;14、审批机关需要的其他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七条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该内容由 陈讼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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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6:4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