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国判死缓必须要核准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死缓也是需要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死缓是指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非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一、死刑缓刑两年的影响 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是我国刑法所独有的一种刑罚制度。它适用于那些应当判处死刑,但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罪犯。 死刑缓期执行期限固定为两年。适用死缓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罪该处死;二是不是必须立即执行死刑的。 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有以下六种法律效果: 1、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2、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3、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4、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5、限制减刑: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 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实际执行刑期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实际执行刑期不能少于二十年。 6、终身监禁:因贪污贿赂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二、死刑缓期执行变更的规定是什么样的 根据《刑法》第50条和刑事诉讼法第210条的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根据其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的表现,死缓判决可作两种变更: 1、死缓犯在缓刑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2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死缓犯在缓期执行期间,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2年期满以后,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 2、对死缓犯执行死刑。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 三、死刑二年什么意思 死刑二年执行一般是指,对于应该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那么可以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作出核准或者不核准死刑的裁定。对于不核准死刑的,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发回重新审判或者予以改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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