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用人单位可以支付最低工资以下的工资吗 |
释义 | 用人单位不能支付低于最低工资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行政部门将责令用人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支付差额部分。如果逾期不支付,劳动行政部门将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的50%至100%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法律分析 用人单位不可以支付低于最低工资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行政部门将责令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支付差额部分。如果用人单位超过规定期限仍未支付,劳动行政部门将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一百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该内容由 路晓琳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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