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检察院证据不足不起诉后怎么办 |
释义 | 人民检察院是我国非常重要的司法机关,人民检察院对一些特定的案件是具有直接侦查权力的,人民检察院出会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进行审查,确定是否提起公诉,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检察院对案件进行审查后,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依据具体的案件可以作出以下的处理: 1、如果是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公安机关认为检察机关不起诉决定有错误的,是可以申请复议的,如果检察机关复议后仍然不起诉的,公安机关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连同相关的材料向上级检察机关申请复核。 2、如果公安机关认同检察机关不起诉决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的,公安机关应该立即解除刑事强制措施,释放在押的当事人。 3、公安机关收到不起诉决定后,公安机关认为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是可以继续对案件进行侦查的,在收集到新证据的情况下,可以再将案件材料移送到检察机关,请求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通过上述的分析,检察机关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是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如果公安机关或者案件的被害人对不起诉决定不服的,是可以申请复议或者复核的,而公安机关可以进行补充的侦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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