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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南京生育保险报销流程有哪些
释义
    报销材料1、《南京市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灵活就业人员无需盖章);2、结婚证原件;3、《独生子女证》原件(生育第二胎需提供《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4、出院记录复印件(门诊流(引)产手术提供病历及病假条)。报销流程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费报销流程1、参保女职工产假结束后或流(引)产后一年内,由单位经办人携带相关材料,于每月1~10日(遇节日顺延)到市医保中心办理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补助费的申领。2、医保中心审核材料后,确认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按相关规定将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费划入参保单位帐户。生育津贴按月发放,职工分娩或流(引)产当月开始享受。
    重庆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如下:一、生育保险待遇申领1.申请人提供资料:(1)计划生育证明(即准生证)(2)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即出生证)或户口簿(3)诊断证明(生产医院开的生产证明,出院时开的)、费用凭据(出院时打印的)(4)本人身份证(代办的提供代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5)属异地或境外难产提供住院费用明细(6)属异地或境外剖腹产提供:(1)手术证明(2)费用凭据二、到医疗生育待遇审核部门办理(社保局);三、符合条件即可办理,凭办理凭证即可到银行领钱。
    职工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是指用人单位及职工本人就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等费用,男职工在配偶生育期间的看护假假期津贴,向统筹地区生育保险基金报销的一个程序。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参保职工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3)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4)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孩子的)、出院小结等材料,于每月1-10日之间的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相关手续应在分娩后一年内办理)。
    生育保险的报销流程
    生育保险的报销流程:1、女性职工在怀孕后需要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去区社会劳动保险处保险窗口,把准备好的资料交由工作人员审查核对后,签发医疗证。2、女性职工在休产假30天内,亦可以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把生育者所提交的申报材料交由社会劳动保险处保险窗口核实办理。
    生育保险报销的条件有哪些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继续为其缴费;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通常,女方缴纳生育保险,无论男方是否缴纳,女方都可享受保险。女方不缴纳,仅男方缴纳,则女方不能享受保险。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男方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有哪些
    男方生育保险报销条件:1、男职员连续参保并足额缴费满12个月以上;2、符合国家及省市计划生育政策;3、生育前已按规定在计划生育管理部门登记并接受有关计划生育技术服务;4、其配偶未就业且未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5、其配偶生育前已办理失业登记或取得统筹地区规定的其他未就业证明。满足以上条件的男职工在配偶生育时,可享受生育保险报销待遇。
    
     该内容由 陆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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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7 12:2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