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注销了员工不要工资怎么补偿 |
释义 | 公司注销,员工补偿不同意的,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了的,当事人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也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决定有异议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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