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在办理结婚登记时,需要提供有效的通行证和身份证,并且需要经过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声明,证明自己没有配偶,同时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法律分析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拓展延伸 澳门居民涉外结婚登记所需证件清单及办理流程 澳门居民在涉外结婚登记办理过程中需要提交的证件包括:有效身份证明、户口簿、结婚登记申请表等。首先,澳门居民需要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或护照,以证明其身份的合法性。其次,户口簿也是必备的证件,用于确认个人的户籍信息。此外,还需要填写结婚登记申请表,详细填写双方的个人信息和婚姻状况。办理流程一般包括递交申请、审核材料、缴费、登记等环节。具体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婚姻登记机构或民政部门获取最新的办理指南。澳门居民应提前准备好所需证件,并按照规定的流程逐一办理,以确保顺利完成涉外结婚登记手续。 结语 澳门居民在涉外结婚登记办理中需要准备有效身份证明、户口簿和结婚登记申请表等证件。请澳门居民提前准备好所需证件,并按规定流程逐一办理,以确保顺利完成涉外结婚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