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被判管制后的权利与义务有: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未经执法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九条 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 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