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不交法院诉讼费,会有什么后果吗? |
释义 | 不交诉讼费会导致撤诉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当事人起诉后必须在规定期限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否则将被视为撤诉。法院发现有些当事人未按时交费,导致案件被撤销。因此,当事人在起诉前应提前准备好交费,并遵守法院通知的交费期限。此外,当事人若确实有经济困难,可以申请司法救助或减免诉讼费用。 法律分析 不交诉讼费会撤诉处理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下称《规定》)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规定》要求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当场予以登记立案;登记立案后,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内交纳诉讼费的,按撤诉处理,但符合法律规定的缓、减、免交诉讼费条件的除外。 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下称:《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当事人逾期不交纳诉讼费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越秀法院潘锋法官表示,根据上述规定,原告起诉只要符合法律规定,法院实行当场登记立案,而原告亦应自收到法院出具的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逾期不交纳则按撤诉处理。法院在以往立案中发现,有些当事人在收到法院发出的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后,并未在规定期限内交纳诉讼费用,逾期交费现象时有发生。 然在《规定》实施后,法院若对当事人起诉当场登记立案的,当事人必须按规定期限交纳案件受理费,否则按撤诉处理。因此,当事人起诉时,应当事前做好交纳诉讼费用的准备工作,务必在法院通知的交费期限内完成交费手续。对于企、事业等法人单位,如果有内部审批流程的,应当加快审批节奏,必要时可以在起诉前按照《办法》规定的收费标准,做好诉讼费用预算,提前办理审批手续,以免发生交费延误的情况,案件被按自动撤诉处理。 另外,《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四十五条至四十七条列举了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的13种情形,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依法申请司法救助,并在起诉时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和足以证明其确有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对于因生活困难或者追索基本生活费用申请免交、减交诉讼费用的,还应当提供本人及其家庭经济状况符合当地民政、劳动保障等部门规定的公民经济困难标准的证明。 结语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起诉时必须按规定期限交纳案件受理费,否则将按撤诉处理。因此,当事人应提前做好交纳诉讼费用的准备工作,并在法院通知的交费期限内完成手续。对于有困难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司法救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企、事业单位应加快审批流程,预算诉讼费用并提前办理手续,避免交费延误导致案件被撤销。遵守交纳诉讼费用的规定,有助于确保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章 诉讼费用交纳范围 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章 司法救助 第四十四条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依照本办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的司法救助。 诉讼费用的免交只适用于自然人。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在诉讼过程中不得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向当事人收取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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