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遗嘱继承程序是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继承财产遗嘱的程序如下: 1、在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在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财产继承有两种:一种是遗嘱继承,另一种是法定继承; 3、申请人是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房地产权证书、继承权公证书或遗嘱公证书、遗赠公证书; 4、遗赠与法定继承不同,需要缴纳税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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