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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一方不同意协议离婚,需要什么途径达到离婚
释义
    法律上,积极离婚的途径只有两种,一种是夫妻二人协议共同到民政局登记离婚,还有一种就是夫妻一方作为原告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的离婚判决一旦生效,即在法律上宣告男女解除婚姻关系。
    诉讼离婚涉及到一些具体的法律问题,具体可有:
    1.诉讼法院
    正常情况下,离婚诉讼以被告住所地的法院为审理法院,但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
    (1)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判决离婚的法律要求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3.诸多离婚细节
    离婚涉及很多的细节问题,如财产的分割、如子女的抚养、如债务的负担等,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应当认真对待,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要离婚之后才后悔,尤其是一些一时冲动,选择净身出户的,建议离婚前具体咨询我们婚姻律师有关离婚的关键事宜。
    
     该内容由 张胜云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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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7:2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