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主过世后房产怎么办 |
释义 | 一、房主过世后房产怎么办? 1、产权人去世,房子在有效遗嘱的情形下,按照遗嘱内容由继承人继承。如果没有遗嘱,也没有遗赠扶养协议,则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根据法定继承顺序处理该房屋。 2、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户主死亡房产继承顺序是什么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户主死亡房产继承税务的要求 可到地税局恳求免税。当事人需前往房子所在地地税局恳求处理免税手续。处理资料: 1、承继人有用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房子产权拥有人逝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房子拥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注册表》(必报); 5、公证机关出具的“承继权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填写《交税人减免税(费)恳求表》。 当事人向不动产注册安排恳求搬运注册。批阅条件:1、房地产现已初次注册;2、合法具有房地产并无产权争议;3、房地产无查封等限制房地产权力的状况;4、房地产设定典当的,现已典当权人书面赞同;5、当事人已依法具有承继的相关证明文件;6、法令、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则的其他条件。 收费状况:注册费:住宅注册费每件80元;非住宅注册费每件550元。 户主去世房产证怎么办理过户 可以通过继承来办理房产过户: 1、所需材料: (一)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三、产权人去世,房屋买卖流程是什么? 1.明确继承人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从法律效力上来讲,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遗嘱继承>法定继承,如果房主没有立遗嘱,那么将按照法定继承顺序来分房产。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注意,第一顺序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第一顺序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2.继承公证 携带相关材料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公证处出具继承权公证书。成都常见的公证处有律政公证处、成都公证处、国力公证处等。 相关材料: 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被继承人房产证、继承人身份证、户口本、遗嘱及遗赠抚养协议原件(遗嘱或遗赠),房产继承可以自行选择是否办理继承公证。 3.产权变更 携带以下相关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产权变更,最快当天可拿到新房产证。 申请人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或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遗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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