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多名股东同时主张优先购买权时,股东是否有权选择受让股东? |
释义 | 可以选择受让股东,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的规定,法律并未排除股东选择受让股东的权利,转让股东的选择权与优先购买权制度的设计目的并不冲突。但若其他股东通过诉讼或拍卖程序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司法强制拍卖应遵守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被执行人股东无权选择受让人。风险提示:其他股东主张优先购买权时,转让股东有权拒绝并放弃股权转让。转让股东将股权转让事项通知其他股东性质上为要约邀请,其他股东表示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股权构成要约,除章程或全体股东另有约定外,转让股东有权拒绝要约。转让股东拒绝转让造成其他股东合理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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