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备案不是许可行为。 这里的许可是指行政许可,从行政许可的性质、功能和适用条件的角度来说,大体可以划分为五类,分别为普通许可、特许、认可、核准、登记。而备案是指向主管机关报告事由存案以备查考,不在行政许可的范围内。《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第三条 对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实行核准管理。具体项目范围以及核准机关、核准权限依照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执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提出,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并适时调整。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对前款规定以外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除国务院另有规定的,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按照属地原则备案,备案机关及其权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