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的个人与公司财产混同,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吗 |
释义 | 股东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发生混同的,公司失去独立偿债能力,股东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法人最明显的特征是财产独立和责任独立,这就要求公司与股东之间的财产界线必须清晰、明确、独立。股东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发生混同的,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公司失去独立偿债能力,股东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风险提示:股东个人账户随意与公司账户存在资金往来存在普遍性,股东可能没有意识到这样做有巨大的法律风险,一旦公司经营不当陷入债务危机中,股东的有限责任失去作用,拖累股东个人共同承担债务。 股东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混同,是否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股东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发生混同的,公司失去独立偿债能力,股东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法人最明显的特征是财产独立和责任独立,这就要求公司与股东之间的财产界线必须清晰、明确、独立。股东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发生混同的,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公司失去独立偿债能力,股东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风险提示:股东个人账户随意与公司账户存在资金往来存在普遍性,股东可能没有意识到这样做有巨大的法律风险,一旦公司经营不当陷入债务危机中,股东的有限责任失去作用,拖累股东个人共同承担债务。 股东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吗 股东一般不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但有例外情形的除外,如: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幕后老板,是否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隐藏在公司背后的幕后老板,虽然不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也非登记的股东,但是一旦被证明其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会被法院认定为实际控制人。如果其滥用实际控制人的支配地位损害了债权人利益,在司法实践中法院突破法人独立地位,要求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亦应承担连带责任。风险提示:司法实践中,认定“法人人格否定”的条件有以下几点:1、股东实施了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的行为;2、实施该行为以逃避债务承担为目的;3、股东的行为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实现。 企业要对股东的债务承担责任吗 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个人财产,一般情况下,是不对股东个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债务股东会承担责任吗 公司债务由公司财产承担。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如果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该内容由 陆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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