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安信访能否解决积压案件 |
释义 | 法律分析: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交办谁负责”、“谁承办谁落实”的原则,做好集中清理的各项工作。各级公安机关要直接查处一批信访举报案件,不能把信访举报案件推给原办案单位。纪检、督察、信访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在直接办理一批信访举报案件的同时,要督促有关业务部门查处其管辖范围内的问题。 公安部决定年内清理完毕所有超期羁押案件 公安机关超期羁押3年以上的案件10月1日前全部清理完毕,所有超期羁押案件12月底前清理完毕,这是公安部部署开展超期羁押专项清理工作确定的工作任务。 公安部日前发出通知,决定从8月起至今年年底,在全国公安系统组织开展超期羁押专项清理工作。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规定》 第六条 各级公安机关负责人应当阅批来信、接待来访、听取信访工作汇报,研究解决信访工作中的问题。地级、县级公安机关必须建立公安局长信访接待日制度,直接处理信访问题。 各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其指定人员,可以就信访人反映突出的问题到信访人居住地与信访人面谈沟通。 第七条 各级公安机关应当建立重大信访信息报告和处理制度。 对于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不得隐瞒、谎报、缓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缓报。 对于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有关公安机关应当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不良影响的产生、扩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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