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劳动者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满后无法从事原工作或另行安排的工作;劳动者经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劳动合同订立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无法履行合同,双方协商未能达成协议。 法律分析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拓展延伸 劳动合同解除条件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解除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2.合同期满自动解除;3.一方提前通知解除;4.一方严重违反合同条款;5.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合同;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双方应当依法履行解除程序和提前通知义务,并支付相应的赔偿或补偿。另外,劳动合同解除的具体条件和程序还可能受到相关地区的劳动法规定的影响,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解释和适用。因此,根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劳动合同解除条件可能因人而异。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解除条件主要包括双方协商一致、合同期满、一方提前通知、严重违反合同条款、不可抗力等情况。解除劳动合同时,需遵守相应程序和提前通知义务,并支付相应赔偿或补偿。具体条件和程序可能受地区劳动法规定影响,因此,劳动合同解除条件因人而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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